專業介紹
本專業主要培養從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高端技能型專門人才。
就業前景
畢業后擔任地質災害防治技術員,2年后可評助理工程師,6年后可評工程師,12年后可評高級工程師。有較豐富的專業技術工作經驗后,也可擔任技術管理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如地質災害勘察項目負責人、地質單位下屬部門負責人、地質單位負責人或總工。進入國土管理、地質環境監測部門,初期可擔任鄉鎮國土所工作人員、區縣國土局地質環境科和地質環境監測站、省市國土局和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工作人員。
學習課程
工程力學、固體力學、測量技術、普通地質、礦物巖石、構造地質、土力學及地基基礎、水文地質、遙感地質、災害地質、地災勘察技術、地災調查與評價、地災防治技術、項目管理、計算機輔助制圖及地理信息系統等
培養目標
培養從事地質災害勘查與監測預報的高等應用性技術人才。以地質災害勘察和評價為核心能力,以地質災害監測為拓展能力為主要培養要求。
必備能力
了解地質災害方面的基本理論,掌握地質災害調查與評價、監測預報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具備地質災害成災機理及演化趨勢的分析能力和常見地質災害的勘察評價能力。